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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霖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20091028,中央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对专项治理排查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根据中央的要求,李盛霖部长于近日主持召开了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研究通过了《交通运输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现已由部正式印发。刚才,成平同志就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今天我们召开专项治理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专项治理前一阶段的工作,对问题排查阶段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中央作出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决策以来,部党组、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部属各单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扎实、积极主动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前一阶段的工作呈现开局良好、进展顺利、有序推进的良好态势。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动员部署广泛深入。825日,部召开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行动迅速,及时传达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担任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亲自组织研究重大问题,并成立了办事机构,专人专班开展工作。各单位通过召开会议、学习培训、在线访谈等形式,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动员部署,不断提高对这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在全行业形成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声势。


(二)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各单位按照部印发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均研究制定了本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各单位在工作方案中,注意细化工作内容,研究提出专项治理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治理措施,并逐一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分工和工作责任,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目标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位。例如,新疆自治区交通厅的工作方案明确了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提出了55项工作措施;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中明确了要重点查找和解决的17个方面的问题;江西、云南等省交通运输厅,部长航局、海事局和部公路局、水运局等单位也结合实际制定了针对性和操作性比较强的实施方案。


(三)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治理工作。专项治理工作启动后,各单位不等不靠,一边进行动员部署,一边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例如,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进一步完善高速公路建设“十公开”制度,积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深化动态公开,得到了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高度评价;甘肃省交通运输厅通过部、省联建方式开展工程项目预防腐败试点工作,积极创新预防腐败工作机制,受到中央领导何勇同志的充分肯定;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配合我部开展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研究工作,部已决定在全系统推广应用其研究成果;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广泛开展“廉政阳光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组织行风监督员和廉政监督巡查员对全省部分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开展了综合监督检查;贵州、西藏等省(区)交通运输厅建立完善了纪检监察派驻制度,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管。部公路局、水运局、财务司、质量监督总站和驻部监察局等牵头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在开展监督检查、完善规章制度、组织调查研究等方面也作了大量工作。


总之,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重视,思想统一,组织有力,启动迅速,动员部署阶段的工作任务已圆满完成,得到了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我们一定要珍惜这种良好的工作势头,再接再厉,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


排查问题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步骤和基础。只有通过排查把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摸清了,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因此,排查工作开展的好坏,是否有成效,直接关系整个专项治理工作的成败。我部的《排查工作方案》已经对排查的范围、重点、方法和步骤提出了明确要求。交通运输系统工程建设排查项目多,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排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摸清底数,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根据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排查工作意见和我部的《排查工作方案》,排查范围包括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省级、市级和县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各地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分别对负责建设的总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上和500万元以上的项目进行排查;部属各单位要对负责建设的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进行排查。对于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也要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排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排查范围,摸清项目底数,登记造册,对照排查重点,逐个项目、逐个环节地组织排查,做到应查不漏,不留死角。要通过全面排查工作,让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的广大干部职工和建设从业人员普遍受到一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和廉洁自律教育,自觉规范从业行为,自觉做到依法行政。


(二)要边查边纠,分类处理,以查促建。对于项目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认真处理。对于一般违规问题,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立即纠正,认真整改;对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立案查处,决不姑息;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于带有共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完善规章制度,为建立健全防治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机制打好基础。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问题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有关单位要及时向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要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加强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务求实效。要结合实际,对本单位排查工作的时间进度、工作步骤和工作方式作出具体安排,细化工作内容。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各单位要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填报项目排查统计表,并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任地签署意见。要严肃排查工作纪律,对主动认识和纠正问题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从宽处理;对排查工作中走过场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补课”;对拒不自查、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拒不纠正、压案不查的,按中央要求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组织好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工作,既要保证监督检查到位,又要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


根据中央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各单位在组织项目建设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同时,对自身履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监管职责的情况也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部分省份和单位重点项目的自查自纠情况和履行审批监管职责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三、不断提高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交通运输系统专项治理工作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以后几个阶段的工作任务都非常艰巨。借此机会,我再强调几个问题。


(一)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首要的政治任务。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专项治理”。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因此,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高度,不断提高对做好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做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要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中央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不仅是治理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腐败问题,更重要的是要通过专项治理工作确保政令畅通、确保工程建设的规范运行、确保建设资金安全、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证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就是要从根本上规范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市场行为,维护交通建设市场秩序,为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科学、安全和协调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治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仅仅是专项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不能用治理腐败工作来代替专项治理工作。因此,专项治理不仅仅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任务,更是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各个业务部门的重要职责,各业务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纪检监察部门一起形成专项治理的工作合力。


(三)加快制度建设步伐,不断健全工程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为充分发挥制度防腐的基础性和根本性作用,今年5月,部决定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目前已进入到整改阶段。扎实有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也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各个环节之中,以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权力制约和权力行使公开为重点,增强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对专项治理期间需要出台的法规制度,要早着手、早论证、早起草,成熟一个,出台一个。最近,部制定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加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设计管理工作若干意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即将出台。各单位要结合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重点对工程项目招投标、建设市场管理、诚信体系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物资采购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加快推进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领域法规制度建设。


(四)积极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今年以来,结合专项治理工作开展,部组织开展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的课题研究,形成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的研究成果。该《防控手册》把权力运行程序的公开透明作为研究重点,以建设项目为单元,以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流程为主线,对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逐一排查,共排查出59个工作环节的160多个风险点,提出了240多项操作性和针对性都很强的具体防控措施,同时明确了各廉政风险防控的责任主体,充分体现了关口前移、超前防范的监管理念。近日,部印发了《关于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推广应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试行)的通知》,决定在全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广应用该《防控手册》。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过程中,各单位要按照部的要求,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进一步提高专项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志们,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工作部署,扎扎实实组织开展好专项治理各个阶段的工作,努力推进交通运输事业的科学、快速、安全和协调发展。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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